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羽毛球馆管理制度_羽毛球馆管理办法

tamoadmin 2024-05-27
1.开羽毛球场馆需要什么条件暑假过半,已经立秋,户外锻炼的人逐渐多了起来。家住北京市安化楼社区的林女士每周都会抽出两个晚上去北京市汇文中学打羽毛球,看着学校空荡

1.开羽毛球场馆需要什么条件

羽毛球馆管理制度_羽毛球馆管理办法

暑假过半,已经立秋,户外锻炼的人逐渐多了起来。家住北京市安化楼社区的林女士每周都会抽出两个晚上去北京市汇文中学打羽毛球,看着学校空荡荡的操场她总觉得可惜:“如果学校操场能开放,平时周围小区的居民就不用沿着马路散步了。”

林女士的惋惜并非个例,操场野草纵横、孩子无处锻炼、居民望而兴叹的暑期也不罕见。今年2月,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学校体育

场馆向社会开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半年过去了,学校体育场馆对外开放进行得如何,实践中暴露了哪些需要解决的问题,记者进行了调查。

1、校园安全是中小学的主要顾虑

篮球场寒暑假、法定节假日9:00至16:00开放。按照“首都之窗”学校体育设施对外开放查询的指示,记者找到了北京市体育馆路小学。“从来没有开放过,因为学校的安全是第一位的,除非是共建单位办活动,别的我们都不接待。”校办负责人说。

《意见》指出,学校室外场地设施,如操场、球场、田径场跑道等要先行开放。但记者发现,操场开放的难度并不亚于室内场馆。北京市汇文中学副校长

付树平告诉记者,选择不开放操场是出于安全管理的考量。“中小学操场面积大,校外人员进入后,很难和学生分开。另外,像踢足球、打篮球的人,一旦发生争

端,学校也很难抽出人手去解决。室内的羽毛球馆、游泳馆场地固定,管理难度比较低。”

如何确保学生的安全呢?在北京市前门小学,记者看到,一道铁丝网将教学区与操场隔开,形成一个独立的空间。而北京市一七一中学的做法则是为校外

的锻炼人群单独开辟一个小门。“每天晚上六点半以后,学校大楼的东侧就封闭了,西门开辟一个专用通道。下班之后,西侧的电梯只能通到八楼的体育馆和负三层

的游泳池,楼道全部锁上,这样,相对实现了校外人员的隔离。”一七一中学副校长罗红燕说。

罗红燕也坦言,学校体育场馆对外开放并非说开就开得起来,需要一整套的制度设计和安全措施。“之前有媒体说我们附属的青年湖校区不开放,但开放是需要一定场地条件的,尤其是小学生,在没有防范措施的情况下,还是不建议开放。”?

2、运营模式是关键,费用问题是保障

广州市对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采取政府指导价予以限定,羽毛球场地50元一个小时,乒乓球15元一个小时。《意见》援引《全民健身条例》规定,学校可以根据维持设施运营的需要向使用体育设施的开放人群收取必要的费用。那么,收费多大程度能够激励校园场馆对外开放呢?

北京科技大学体育馆主任邹华东表示,目前学校体育场馆开放收费一般考虑开放成本和市场价格两个方面的因素。从成本看,水电暖开销的影响不是很

大,管理人员经费和设备场馆的维修使用是额外支出的大头。“开放后,我们需要前台、保洁员、管理员、救生员两班倒。器材修护费用需要增加一倍。以塑胶场地

为例,只满足教学需求,塑胶场地大概能用8到10年,但开放后我们的场地在第5年就重新换了塑胶。”

据了解,自对外开放后,一七一中学就成立了一七一体育俱乐部,将场馆的运营从学校剥离出来。该俱乐部雇用了十几名工作人员负责场地的日常维护,

学校不再承担。“学校教育经费总额包干,聘不了那么多专职人员,我们主要是聘用兼职的退休、下岗人员。”俱乐部主任李刚表示,每年开放的成本在120万元

到130万元之间,70%用于外聘职工,30%花在维护维修。“通过晚上承接校外锻炼需求,周六周日租给篮球、乒乓球培训,每年能做到略有点结余。”

“按照现有的收费标准,单靠零散客源是很难维持收支平衡的。有20多家公司、事业单位在北科大体育馆有长期包场。”邹华东说,“我们利用寒暑假

承办一些对外的活动,比如公司庆典、年会。一个元旦假期,9到10场活动下来,差不多有40万元营收。此外,我们还承接社会上一些乒乓球俱乐部的培训场

地,多种运营情况下,我们能够维持体育馆运营还能上缴100万元左右的盈余。”

3、分类施策,需更有力政策配套

“办公经费不能投入,公益性的学校又不能营利,还要承担责任,这也是中小学体育场馆对外开放的客观困难。”付树平分析。

而据记者了解,早在2007年,北京市就已经每年拨付500万元**公益金奖励开放学校。但有校长表示,三五万元的奖励只是荣誉性的,解决不了

实际运营开销。记者查阅获悉,2017年中央财政下达资金9.3亿元补助体育部门所属的1257个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平均每个场馆受助

达70余万元。

第六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结果显示,教育系统管理的体育场地有66.05万个,占总量的38.98%。其中,中小学有58.49万个。“学校场馆

设计时不是为了对外,开放要进行改造。所以也要考虑实际,一开始政府要有一定资金支持和投入,对于学校担心的安全、管理问题,要有顶层设计。”国务院教育

督导委员会督学、学校体育场馆研究中心首席顾问王立生说。

而在大学,师生需求与社会需求的矛盾比较突出。一位不愿具名的大学体育部负责人告诉记者:“学校体育资源本来就很紧张,满足学生和教职工的锻炼

就已经饱和。虽然开放场馆能带来收入,但现在大学并不缺这个钱,每年场馆运营经费有三四百万元,足够了,而且这笔经费是用于教育教学的。”

“对校外开放的晚间时段确实场地紧张,一般要提前三天预约才能约上,为此也有很多老师、学生反映。所以我们开放了中午时段和下午下课后的时间用于校内人员锻炼。”邹华东印证了这个情况。

王立生认为,要兼顾好教育教学和服务社会的关系。“应当根据各地不同层次、类型的场馆实际,从盘活国有资产的角度,探索运营和管理方式,给予相应政策配套,把好事做好。”

开羽毛球场馆需要什么条件

(2010年4月28日广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2010年6月2日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批准;根据2012年7月26日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批准的《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广州市控制吸烟条例>的决定》修正) 市、区、县级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在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的控制吸烟工作和宣传教育活动,指导、协调和监督政府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本条例规定的职责开展控制吸烟工作,定期向社会公布本市控制吸烟工作情况。

市、区、县级市人民政府的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以下规定,负责下列场所控制吸烟工作的宣传教育、日常管理和监督,并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

(一)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以及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工作场所的控制吸烟工作;

(二)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分别负责各自管辖学校的控制吸烟工作;

(三)文化、体育、旅游、经济贸易行政管理部门分别负责文化、娱乐、体育场所以及旅馆业的控制吸烟工作;

(四)交通、港务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别负责其管辖范围内公共交通工具及其相关公共场所的控制吸烟工作;

(五)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餐饮服务经营场所的控制吸烟工作;

(六)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商场的控制吸烟工作以及对烟草制品广告的监督管理。

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成员单位的其他部门,负责各自管辖范围的控制吸烟工作。

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控制吸烟工作的具体职责分工,由市人民政府根据前款规定予以明确后向社会公布。

城市轨道交通经营单位负责对城市轨道交通列车及其相关公共场所的控制吸烟进行监督管理。机场、铁路的管理机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机场、铁路及其相关公共场所的控制吸烟进行监督管理。 本市广播、电视、报纸、期刊等媒体以及社区公共宣传栏应当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吸烟和被动吸烟有害健康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全社会营造无烟环境的意识。

学校应当对学生开展防止烟草烟雾危害教育,开展控制吸烟宣传活动。 下列公共场所禁止吸烟:

(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提供公共服务的室内办事区域;

(二)妇幼保健院、儿童医院范围的室内外区域和其他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室内区域;

(三)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校、少年宫、少年儿童活动中心范围的室内外区域;

(四)本款第三项以外的各类教育、培训机构以及其他青少年活动场所的室内区域;

(五)影剧院、音乐厅、图书馆、展览馆、科技馆、文化馆、博物馆、美术馆、纪念馆、档案馆等各类公共文化场馆的室内区域;

(六)商场、书店;

(七)金融、邮政、电信等企业的室内营业区域;

(八)公共汽车电车、出租车、长途客运汽车、城市轨道交通列车、客渡轮等公共交通工具内部及其售票厅和设置在室内的站台;

(九)体育场馆的观众区、竞赛区、运动员区以及乒乓球馆、羽毛球馆、保龄球馆、桌球馆(室)、健身房等室内健身场所;

(十)旅馆、宾馆、酒店、招待所、培训中心、度假村等提供住宿休息服务的经营场所的大堂以及其他室内公共区域;

(十一)电梯内部及其室内等候区域;

(十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禁止吸烟场所。

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逐步增设禁止吸烟的场所。

第六条 下列室内公共场所限制吸烟,除经营者或者管理者自行规定全面禁烟外,应当设置吸烟室或者划定吸烟区,吸烟室或者吸烟区以外的其他室内区域禁止吸烟:

(一)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150平方米以上或者餐位在75位以上的餐饮场所;

(二)歌舞娱乐、游戏休闲场所;

(三)公共汽车电车、出租车、长途客运汽车、城市轨道交通列车、客渡轮、火车、飞机等公共交通工具的等候区域;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限制吸烟场所。

旅馆、宾馆、酒店、招待所、培训中心、度假村等提供住宿休息服务的经营场所,应当设置无烟客房或者无烟楼层,无烟客房或者无烟楼层禁止吸烟。 室内工作场所限制吸烟。

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办公室、会议室、礼堂、公共走廊、电梯以及本单位的餐厅、咖啡厅禁止吸烟,其他区域可以设置吸烟室或者划定吸烟区。

第八条 设置吸烟室或者划定吸烟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二)设置明显的标志;

(三)与非吸烟室、非吸烟区有效分隔;

(四)远离人员密集区域和行人必经的主要通道;

(五)安装独立有效的通风换气装置;

(六)配置烟灰缸(盒)并放置“吸烟有害健康”的标牌。 禁止吸烟场所和限制吸烟场所的经营者或者管理者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建立禁止吸烟或者限制吸烟的管理制度;

(二)在禁止吸烟场所或者区域设置明显的禁止吸烟标志和举报投诉电话号码标牌,并保持标志和标牌完整、清晰;

(三)不得在禁止吸烟场所或者区域放置烟具和附烟草广告的物品;

(四)对在禁止吸烟场所或者区域的吸烟者予以劝导,对不听劝导的,向本条例第三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禁止吸烟场所的经营者或者管理者可以设禁止吸烟检查员,负责履行前款第四项所列职责。 公民在本市禁止吸烟场所或者区域内发现吸烟违法行为的,可以行使下列权利:

(一)要求吸烟者立即停止吸烟;

(二)向该场所的经营者或者管理者投诉,要求该场所的经营者或者管理者劝导吸烟者停止吸烟;

(三)对不履行控制吸烟职责的经营者或者管理者,向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举报和投诉。 条 烟草制品销售者(含个体摊档)应当在每年5月31日“世界无烟日”停止售烟一天。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开展对“世界无烟日”停止售烟的宣传,并且加强对烟草制品销售者在“世界无烟日”停止售烟的监督。 烟草制品销售者应当在出售场所的显著位置设置吸烟有害健康和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的标志。

烟草制品销售者不得向未成年人和孕妇出售烟草制品,对难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禁止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报纸、期刊等媒体发布烟草广告。

禁止在户外和公共场所设置烟草广告。

禁止烟草制品生产者、经营者派赠烟草制品。 鼓励控制吸烟协会等社会组织通过各种形式,参与控制吸烟工作或者为控制吸烟工作提供支持。

政府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开展控制吸烟工作可以采用志愿服务或者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 违反本条例第六条规定,由本条例第三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或者本条例第三条第五款规定的单位按照下列规定对该场所的经营者或者管理者实施行政处罚:

(一)应当设置吸烟室或者划定吸烟区而没有设置或者划定的,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二)应当设置无烟客房或者无烟楼层而没有设置的,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经营者或者管理者不履行职责的,由本条例第三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对其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三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在其经营场所发现吸烟不予制止,或者未悬挂禁止吸烟标志的,由公安机关、文化行政管理部门依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处理。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期刊发布烟草广告或者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在公共场所设置烟草广告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在户外设置烟草广告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负有责任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停止发布,没收广告费用,可以并处广告费用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派赠烟草制品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派赠行为,并对派赠单位处以十万元的罚款。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阻碍禁止吸烟场所或者区域的经营者或者管理者、禁止吸烟检查员履行职责,并且扰乱公共秩序或者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

(二)阻碍行政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 本条例自2010年9月1日起施行。

开羽毛球馆,要具备以下条件:

一、场地

1、所选的地段要交通便利,同时附近要有足够的羽毛球人群。

2、所选场地周边配套设施完善,比如停车位等。

3、场地面积和高度要适合。

4、有足够的资金支持。

二、场馆

1、场馆装修以及场馆内部专用房间(如更衣间、沐浴间、厕所)的设计。

2、各种规章制度的建立和工作人员的培养。

3、配套设施(小专卖店、拉线机、饮水机等)的完善。

三、场馆推介和各种优惠政策

可以在群里或向专业队、单位队等进行推介,并给予优惠。

四、各种证件的办理,比如消防评价等。